做梦女这件事其实是一种能力,每每我对男豆产生梦的冲动,总是有太多负面因素抵抗这种欲望。有一段疯狂做梦女的日子,我总是感到自己像蝼蚁,又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见到人山人海的同担更是一颗心吊死。而当我抽离出自己看待我所痛苦的一切,我又会感到这是太可笑的事情,太卑微太难看的姿态,所以我总是无法全身心地投入。但现在想来,一切问题的症结大概是我们对“偶像”这个词的定义已经太模糊不清了,“梦女病”实际是一种对偶像产业功能的过度误解,患上这个症结的时候,我们总是无法用理性的态度去分辨虚拟与现实的边界。娱乐公司会采取更激进的手段使艺人们具像化以及“去偶像化”以增加粉丝黏性,但这些举措有时破坏了偶像本人和粉丝之间理应保持的心理距离,造成了一些伤害。
我不喜欢现下很多评论对梦女群体的无差别攻击和污名化,毕竟我们总是需要从某件事物上获得继续生活的力量或者情感联结,在不影响别人的前提下,人们都有选择的自由。这不是一件可以被审判的事。但有时我感到梦女虽是爱的产物,却催生了我对她人的仇视和对自我的矮化;即使明知病因,也无法很快痊愈。我不想把这种病症归因于所谓“东亚女的残缺”或自身人格的不健全,并不是只有健全的人才有爱的资格,我们都清楚对错,有时只是身在如此语境无法自拔。我只是希望能宽容一点对待自己,温和一点对待外界,既然如此大不了我不再以这种方式爱他们,这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但我仍然企盼健康的爱,能够让自己幸福大于痛苦的爱,如果能做到的话,一定要这样爱人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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