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我应邀参加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法学系、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以及航空业纠纷调解中心联合举办的“第四届中国航空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沙龙”。
沙龙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航空业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肖治垣、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执行院长、国际法学院教授杜新丽担任致辞嘉宾。
我针对“公共航空运输总条件的法律地位”结合我国民用航空法、民法典以及有关司法实践和理论发表了意见。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会长翟晶敏、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副理事长/民航局运输司原副司长廉秀琴、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姜丽丽和北京贸仲华南分会秘书长金曦等航空法领域专家也出席了本次沙龙。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