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2758号决议案
美国众议院决议认为
联合国2758号决议案与台湾无关
美国应否认2758号决议案
对台湾国际地位的限制
并采取行动提升台湾的国际地位
本案复经美国参议院通过后
再经美国总统签署即成为
美国的行政法令
但仍然只是美国的国内法
没有国际法的效力
对联合国的2758号决议
没有修改、限制或拘束的效力
但在政治上有鼓舞台独势力
表示美国国会支持台独的立场
联合国2758号决议案
在文字内容是没有提及台湾
台独分子就解释为
该决议案对台湾的法律地位
没有规范 拘束或限制
这种台独角度的解释完全是
曲解、偏颇、自我欺骗
因为1971年10月25日
联合国表决2758号决议案时
事实上是先表决两个议案
第一议案是
美国提案的“两个中国”议案
又称“双重代表权案”
但是此案被联合国大会否决
“两个中国”的国际法地位
从此烟消云散
第二议案是
沙特阿拉伯提案的“一中一台”案
但是此案被联合国大会
以更悬殊的票数否决
“一中一台”的国际法基础
也无立足之地
最后的一个议案通过了
就是第2758号决议案
确立“一个中国”的国际法地位
所以美国众议院想用美国国内法
扭曲或限制第2758号决议案
的法律效力适用范围
暨不符合法律原则
也不会有效果
因为包括美国在内
没有任何国家会在联合国提出
“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案
因为早已被否决了
因此
美国政府动不动就声明
不支持台湾独立
不支持两个中国
不支持一中一台
支持一个中国原则
就是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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