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脳内雑居://@QiUUU是邱不是秋和球:出本还是最吃力不讨好的,投入精力与成本巨大的同时还有进🍊的风险,稍微价格高一点就要被骂被挂了,恨不得让你用成本价卖给他们。以后再出本也是主要为了搞出来自己吃,付出的精力拿去接稿子多好,不会被骂也不担心举报//@鲛猫_Shark-Cat:几乎纯倒贴的事情到他
现在就是有很多人认为购买同人制品花钱了就是消费者了,但同人制品的买卖就不应该被看作是商品交易
买同人制品更像是“我愿意付出一些代价,换取一份我所喜爱的同人创作的实物载体”,即使同人作者真的从中赚到钱了,那也应该被视作是对ta无私创作的奖励
且不说很多时候这些制品的内容无论图文,尤其在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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