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浚偉:一句未成年,倘若真的是惡魔心腸故意殺人,那又是否要無罪?須知現在十來歲的年輕人,隨時比成年人更高大強壯,這些是否又不列入考慮之列?就單純計出身年月日來判斷能否犯罪和該承擔相關刑責?肯定沒問題? @平安揭阳
我一直都说,不要强迫别人和自己一样!也许你爱养鱼、养乌龟,我爱养狗,他喜欢养猫,又或是你喜欢把个别生命体当宠物......只要不违社会道德法规,这都是你的权利,也都是我们该尊重的!
但,我今天只讨论一个问题,广东揭阳几位14岁以下的少年残忍虐杀流浪狗和其孩子一家的事,视频不用我给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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