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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4:49来自 其他

明星“卖脸”给肖像权?AI时代肖像许可使用与风险

  明星“卖脸”肖像权:AI时代的数字肖像授权

  网络口中的“卖脸”并不是法律意义上把肖像权卖掉,而是肖像许可使用,肖像权属于人格权,法律规定不能转让、买断、买卖,艺人只是许可对方在约定范围、期限内使用自己的面部数字形象,权利本身依旧归明星本人所有。

  近期热点案例

  1. 吴启华:将自己20岁的年轻样貌肖像授权影视公司,AI复原年轻样貌拍摄完整电影,本人不用进组拍摄,只收取酬劳,合约限定使用范围,并非永久出让肖像权。
  2. 王祖贤:授权自己20‑30岁巅峰时期肖像,用于网易游戏《天下》,产出AI短片、游戏NPC、时装,本人不出镜、不参与线下活动,限定只用于该游戏项目,不做泛化授权。
  3. 戚薇:推出官方数字分身“韩清夏”,开放规范化AI肖像授权。采用有限授权模式,所有AI产出内容必须本人团队审核,肖像权不会完全交出。她回应争议:与其被网络盗脸滥用,不如自己主动把控授权规则,商业收益是客观现实。

  两种完全不同的“用脸”

  ✅正规主动授权(大众戏称“卖脸”)

  • 签书面肖像许可合同:写清使用期限、项目范围、用途、能不能二次训练AI模型、能不能改台词、能不能带货、解约条件
  • 艺人可以随时解除未约定期限的许可合同,肖像权始终属于本人。
  • 多用于游戏、AI短片、数字分身,明星本人可以不用真人出镜。

  ❌盗脸侵权(没有授权)

  AI短剧、短视频平台大量未经许可,AI复刻明星面部拍戏、带货。杨紫、邓为、易烊千玺、肖战等多位艺人多次发维权声明,起诉盗用方。维权难点是取证难、赔偿金额偏低,灰色产业链泛滥。

  行业巨大风险点

  1. 合同陷阱

      如果签下永久、不可撤销、不限用途的授权,公司可以拿明星AI形象接广告、演烂剧、说争议台词,艺人控制权几乎丧失,容易被反噬。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不能转让,再高额报酬,也不能把肖像权彻底“卖断”,只能做许可使用。

  2. 舆论风险

      AI分身产出的内容翻车、代言争议商品,大众第一反应会关联明星本人;但合同未必写清AI内容出事之后责任划分,容易陷入舆论纠纷。

  3. 技术泄露隐患

      人脸生物数据交给AI公司,一旦模型泄露,会被继续滥用,超出当初约定的项目范围。

  行业现状

  现在分成两种声音:

  • 支持方:尤其退圈、老牌艺人,不用真人拍戏,靠经典荧幕形象数字变现,对抗到处泛滥的盗脸乱象,把肖像收益握在自己手里。
  • 质疑方:担心挤压真人演员生存空间;害怕合同漏洞,数字形象失控,“一张脸被无限复用”;观众会混淆AI数字人和真人表演。

  演员委员会也曾发布提示:严禁未经书面许可采集合成艺人影像,AI肖像授权必须本人书面确认,明确边界,拒绝模糊的永久授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992条: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993条:民事主体可将肖像许可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