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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04:59来自 其他

法院判全额退款,直播公司需承担什么责任?

  深圳某超市花29800元请直播公司带货月饼、约定销售额50万元,结果对方只播了一场、介绍2分钟、成交0元,法院最终判决直播公司全额退还服务费,这一判决已于近期生效。

  一、事件经过:11场直播变1场,50万目标成交0元

  签约背景:2024年7月,某超市为扩大月饼销售额,与A公司签订直播带货协议,约定由A公司开展11场月饼主题直播,目标销售额50万元

  履约情况:超市先行足额支付了29800元直播服务费,但A公司仅在单场直播中对月饼进行了约2分钟的简短介绍,该场直播对应销售额为0元

  违约事实:截至当年中秋节结束,A公司未再开展合同约定的其他推广直播活动,超市多次要求退款遭拖延

  二、法院判决:全额退款,直播公司构成根本违约

  判决结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A公司退还全部直播服务费29800元,该判决已生效

  裁判逻辑:合同明确约定了“未达销售目标按实际成交占比结算、剩余费用按比例退还”的机制,A公司收取服务费后未履行核心直播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关键依据:本案成交额为零,属于极端履约不能情形,法院据此支持全额退款而非部分退款

  三、行业警示:直播带货“保量承诺”的司法样本

  合同条款至关重要:该案为直播带货领域“保量承诺”模式的处理提供了司法样本,商家凭合同维权有据可依

  责任认定清晰:直播公司未完成约定场次和销售目标,不能以“已安排直播”为由规避退款责任,服务合同中的结果指标具有约束力

  对商家的启示:签署直播带货合同应明确销售额统计口径、退费公式及结算时间节点,这些细节是出现纠纷后的核心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