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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晨的“纯属虚构”声明能否为其免责?
孙宇晨因一篇标注“纯属虚构”却实名披露与演员景甜大量私密细节的六千字长文引发全网反感,其“虚构”声明在法律和舆论层面均被认定无法构成免责挡箭牌。
一、事件核心:以“维权”之名行“曝光”之实
纠纷脉络:孙宇晨已就3000余万元彩礼返还问题起诉景甜及其父母,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判。
矛盾操作:在启动司法程序的同时,孙宇晨于境外社交平台发布题为《我的女友景甜》的长文,披露恋爱细节、资金往来乃至身体隐私,文末标注“纯属虚构”。
舆论定性:媒体与网友普遍认为,这是用隐私曝光作为舆论武器,试图以流量施压对方妥协。
二、法律界定:“虚构”标注难阻侵权成立
隐私权与内容真伪无关:律师指出,隐私权保护的是私生活安宁与私密信息不被非法公开,这一保护与信息真假无关,未经许可公开私密信息即已突破法律底线。
“指向特定人”即构成侵权:文章虽标注虚构,但明确使用真实姓名并披露排他性细节,普通读者能够清晰锁定当事人为景甜,符合“指向特定人”的法律认定条件,免责声明无法阻却违法性。
逻辑自相矛盾:孙宇晨在采访中称长文“绝大多数是真实陈述”,又强调“写了是虚构的”,这套说辞被批评为规避舆论与法律追责的“挡箭牌”。
三、舆论共识:挑战公序良俗的“流量投机”
反感与站队无关:多数网友并非因支持景甜而发声,而是对这种以践踏他人人格、毁灭他人事业为前提的营销变现模式产生强烈不安。
人人自危的边界感:亲密关系中的隐私一旦可被随意公开,将摧毁社会成员间的信任基础,这触及了每个人对隐私安全的共同关切。
“伪善式”收场:孙宇晨在舆论引爆后又发文称“关灯的声音惊扰了景女士,那不是我的本意”,被斥为“先毁后装”的伪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