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坛见闻
2026-08-26 10:37来自 其他

其他外籍演员是否也曾被金鹰奖限制?

  金鹰奖再次因刘亦菲的美国国籍登上热搜——她主演的《玫瑰的故事》虽入围最佳电视剧,本人却因章程中“须具中国国籍”的硬性规定,从一开始就不具备角逐最佳女主角的资格。

  

  

  一、金鹰奖的国籍条款由来已久

  明文规定:据《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参评最佳男女主角、配角等表演类单项奖的演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并非新规:该规则自2006年起便已执行,此后逐步向港澳台演员开放,2012年允许港澳演员参评,2018年纳入台湾演员。

  港澳台例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若参评,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二、刘亦菲并非特例,外籍演员多次被“卡”

  斯琴高娃先例:上一届金鹰奖,瑞士籍演员斯琴高娃同样因国籍原因被取消入围资格。

  刘亦菲两次受限:第32届金鹰奖(2024年)她凭《梦华录》《去有风的地方》进入第二轮投票后因国籍被移出候选名单;第33届(2026年)《玫瑰的故事》入围最佳电视剧,但本人无缘个人奖项。

  规则统一执行:所有外籍演员一视同仁,不存在针对个人的区别对待。

  三、奖项有边界,实力不因规则打折

  作品获肯定:《玫瑰的故事》顺利入围最佳电视剧提名,说明作品本身得到行业认可。

  两套评选体系:剧集奖与演员个人奖是独立赛道,作品入围不代表演员满足个人参评条件。

  理性看待:奖项有既定制度,演员的市场口碑与观众喜爱度,并不完全由一座奖杯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