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沛颖的道歉能否获得刘浩存方原谅?
演员韩沛颖8月24日就直播中针对刘浩存的不当言论发文致歉,刘浩存工作室随后发布律师声明,指出相关言论已涉嫌侵害名誉权并保留追责权利。
一、事件经过与道歉内容
起因:8月24日凌晨,韩沛颖在直播中面对弹幕起哄,说出“她14岁就跟某某某导了”的暗示性言论,话锋直指同剧组演员刘浩存,相关录屏迅速扩散。
道歉:当日上午,韩沛颖发文称因工作压力过大、情绪临近崩溃,在直播中“表达不够清晰、措辞欠妥”,强调“绝对没有针对刘浩存女士的任何意思”,并向刘浩存及受到影响观众郑重致歉。
态度:她表示接受全部批评、深刻反省,同时恳请各大平台及网友停止传播相关直播片段并删除争议内容。
二、刘浩存方的回应与立场
声明:刘浩存工作室于当日午间发布律师声明,指出韩沛颖在直播中散播针对委托人的不实内容、故意误导公众,已严重损害刘浩存名誉,涉嫌侵害名誉权。
态度:声明称道歉后相关内容应立即停止传播及删除,并依法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展现了坚决维权的立场。
三、网友反应与法律焦点
舆论分化:部分网友认为主动道歉是正视问题的表现;更多声音则质疑道歉“避重就轻”,未明确承认造谣,将责任归于“情绪失控”缺乏诚意。
法律观察:律师指出,名誉侵权不以“指名道姓”为构成要件,法律不会因“未点名”而豁免责任,也不会因“情绪崩溃”降低注意义务的审查标准。这一案件再次提示,直播中模糊的“留白式爆料”几乎必然落入名誉权侵权的规制范围。
四、后续走向与行业启示
目前刘浩存方暂未就道歉本身作出“是否接受”的公开表态,律师声明仅强调保留追责权利,事件最终走向取决于双方后续沟通及法律程序是否启动。该事件也为公众人物敲响警钟:直播降低了表达门槛,但不代表降低发言责任,网络言行需严守公序良俗,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共建文明守法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