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世见闻摘录
王一博起诉新湃传媒的肖像权纠纷具体涉及哪些侵权行为?
王一博因《陈情令》合作结束后肖像遭长期商用,已于2026年8月起诉新湃传媒等5家公司,案件定于10月8日在湖北随州开庭审理,核心指控直指剧集完结后仍以周边、花絮、游戏等方式持续商业化使用其形象。
一、授权存续期已届满
短期合作:王一博当年与新湃传媒仅为影视项目合作关系,肖像使用权仅限剧集拍摄、正片播出及官方短期宣传,合作期结束授权自动失效。
合同边界:根据《民法典》,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合作终止后继续使用即构成侵权。
二、侵权事实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周边商品:剧集完结多年后,新湃仍持续将王一博剧照、形象印制为周边小卡、实体收藏卡、唱片等衍生品进行销售牟利。
片场花絮:拍摄期间未经许可拍摄大量近距离花絮,后期剪辑出扭曲视频,在长达七年多时间内传播、售卖甚至以“15秒一万二”明码标价,被指侵犯肖像及隐私权益。
衍生游戏:公司以王一博形象开发衍生乙女游戏,用于角色宣传与商业引流,超出原授权范围。
三、五家被告组成完整侵权链条
新湃传媒:核心出品方,掌握IP并主导剧集、演唱会、OST及衍生品全套开发。
中数集团:负责《陈情令》国风音乐专辑实体CD出版发行,将肖像印于唱片售卖。
科洛舍文化:专门制作周边小卡、胶片卡及收藏类衍生实物。
子沐有声与电商商行:分别涉及衍生音频商用及线上盗版周边销售。
四、本次维权与剧集本身无关
维权对象明确:王一博起诉的是出品方违规商用肖像的行为,并非否定《陈情令》正片或其艺术价值。
诉讼现实背景:新湃传媒目前已因欠薪、欠款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多名相关方被限制高消费,涉案总额超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