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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22:38来自 其他

铁路部门关于实名制购票的最新规定

  铁路部门近日对“购票占座放零食”事件给出明确回应:旅客购票后未检票上车,即视为放弃本次列车对应席位的使用权,同行亲友也无权占用或处置该席位。

  

  一、事件定调:官方首次明确“未检票即弃权”边界

  8月21日,中国铁路成都局就“旅客买票占座放零食”发布情况说明,直接回应当前铁路实名制购票的核心争议。通报指出,8月16日K1156次列车上,3名旅客实名购买6号车厢005、006、007三张硬座票,其中仅2人检票上车,006号席位购票人未检票登车,该座位被同行女孩用于堆放零食。经核查,铁路部门依据《民法典》第815条、第816条及《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20条等规定认定:购票后未检票上车,视为该旅客不行使期间的席位使用权利。

  二、规则信号:席位使用权自“检票上车”起算

  通报首次厘清了“购票”与“席位使用权”的法律关系。国铁集团规定,旅客支付购票款即与承运企业建立客运服务合同,但当检票上车时才开始享有对应席位的使用权利。这意味着,车票虽是实名客运合同凭证,但座位权益的激活以“人票证一致”检票上车为前提。若仅为购票而本人未上车,合同虽成立却未实际履行,席位随即回归公共调配范畴。

  

  三、权利边界:第三方无权处置,列车员应主动协调

  针对同行者能否使用未上车旅客座位的问题,通报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明确:第三方不能占用和处置该席位。合同仅约束承运人与票面乘车人,同行亲友既非合同当事人,也无权将空位转作堆放物品或私占空间之用。同时,铁路部门承认当班列车员“建议双方自行协商”的处理方式欠妥,并为此致歉,强调列车工作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主动协调处置空余席位,而非将矛盾推给旅客自行解决。此外,列车开车后未检票乘车的旅客,仍可享受当日24时前免费改签其他车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