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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04:26来自 其他

火车空座之争中,铁路部门是否有权收回未使用座位?

  近日“两女孩买三张火车硬座票、空座放零食拒让无座乘客”事件持续发酵,成都铁路局8月21日通报:未检票乘车即视为放弃席位使用权,同行人无权占用或处置该席位,列车工作人员应依现场情况协调处置。

  一、事件核心:一张“没上车”的票引发座位权属之争

  事件起因:8月16日上海至成都西K1156次列车上,3名旅客实名购买005、006、007三张硬座票,仅2人检票上车,空出的006号座位被用来堆放零食。

  冲突过程:一名持无座票女乘客希望使用该空座,协商无果后请列车员协调,列车员回应“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建议双方自行协商。

  官方回应:成都铁路局通报明确,对应006号席位的旅客未检票乘车,已放弃该区段席位使用权,另2名旅客不能占用和处置该席位,列车工作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协调处置。

  

  

  二、法理依据:铁路部门援引民法典与运输规程定分止争

  合同关系:据《民法典》第815条,旅客应按有效客票记载的座位号乘坐;第816条明确,旅客因自身原因未按时乘车的,应办理退票或变更手续,逾期承运人可不退票款。

  实名制原则:《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规定,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应与乘车人一致检验,票、证、人不一致按无票处理。

  处置权归属: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未检票旅客的席位使用权已失效,同行人无法继承该权利,铁路部门有权依规调配空位,但应优先保障已购票乘车人的权益。

  三、争议焦点:规则空白与“向一般条款逃逸”的质疑

  规则模糊地带:现行法律并未明示“已购票但人未上车”的空座使用权归属,通报援引的法条无一条直接支持“未检票即弃权”的结论,被指为“向一般条款逃逸”。

  列车员处置困境:一线人员缺乏清晰执行标准,只能劝双方“自行协商”,将矛盾转嫁给乘客,反映出规章细节不够直白、权责理解不清。

  解决方向:人民日报评论指出,讨论背后是公众对规则共识的呼唤——规则缺失或模糊时,应借此契机建立或完善,并加强宣传,而非等待舆情驱动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