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空座之争:未检票是否等于放弃使用权?
近日,“火车空座之争”因两名女孩买三张硬座票、空位放零食拒让无座乘客一事持续发酵,成都铁路局虽已通报“未检票即放弃席位使用权”,但法律界质疑其援引法规难以直接推导该结论,舆论普遍呼吁铁路部门应从规则层面明确空置席位的归属与处置机制。
一、事件焦点:空座使用权归属成争议核心
事件起因:8月16日上海至成都K1156次列车上,3名旅客实名购买三张硬座票,其中2人乘车,空置的006号席位被用来堆放零食,一名无座女乘客希望落座遭拒。
现场处置:列车员核验车票后表示“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12306客服则回应称座位处置权归购票人,铁路部门无法强制协调。
舆论分歧:一方认为“花钱买票,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另一方质疑实名制下购票人未上车,座位应重新调配,避免运力浪费。

二、官方通报:明确“未检票即放弃使用权”
通报结论:成都铁路局8月21日发布说明,认定对应006号席位的旅客未检票乘车,已放弃该运行区段席位使用权,同行旅客也无权占用或处置该席位。
法律依据:通报援引《民法典》第815条、816条及《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强调“检票上车时开始享有对应席位的使用权利”。
争议焦点:法律人士指出,通报所列法条并无一条明确指出“未检票即放弃席位使用权”,所谓结论系“向一般条款逃逸”,规则空白依然存在。

三、规则反思:空置席位管理制度化是关键
规则真空:现行规定未明确已购票但未上车席位的具体处置流程,列车员缺乏授权,只能让乘客自行协商,矛盾由此产生。
制度建议:铁路部门应提前公开空置席位的收回与重新分配规则,明确列车员现场处置权,而非等舆情发酵后再拼凑依据。
治理方向:在保障购票人合法权益与提升公共运力效率之间寻求平衡,通过细化“人、票、证”一致性核验及空座调配机制,让规则走在争议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