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够烧”是假象?垃圾分类为何必须坚持
“垃圾不够烧”并非垃圾总量锐减,而是焚烧产能快速扩张与区域供需失衡共同作用的结构性现象,这不仅不构成取消垃圾分类的理由,反而恰恰凸显了分类在提升焚烧效率与资源循环中的关键价值。
一、“垃圾不够烧”的真相:产能过剩而非垃圾减少
焚烧产能快速扩张: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从2010年的8.96万吨/天增至2024年的107万吨/天,焚烧厂数量从119座增加到1129座,约占全球总处理能力的63%。
供需失衡显现:2024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约3.29亿吨,而焚烧项目理论处理能力约3.86亿吨,缺口达5700多万吨;天津焚烧配比率高达207.1%,河北、江苏等12个省份曾出现被迫停炉。
区域冷热不均:东部和中西部表现截然不同——东部焚烧厂“吃不饱”,而部分乡镇仍存在垃圾露天堆放、处置能力不足的短板。
二、垃圾分类与焚烧是互补而非替代
提升焚烧效率:分类可减少高含水率厨余垃圾进入焚烧厂,提高剩余垃圾中的可燃物比例,单位重量热值上升,发电量随之提升,燃烧条件也得到改善。
保护焚烧设备:玻璃、金属、陶瓷等不可燃物不仅无法发电,还会造成炉排磨损;厨余垃圾含水率高,即使预处理后热值也仅接近焚烧厂允许的最低标准。
避免资源浪费:许多本可通过回收实现更高经济价值的废纸、塑料、金属等,若一烧了之,不仅浪费资源,还加剧对原生资源的攫取。


三、垃圾分类的价值与方向优化
分类价值不减:清华大学教授刘建国指出,“不分类直烧”的隐性成本和资源浪费叠加,可能远高于垃圾分类所投入的成本;物质回收利用的技术优先于焚烧所代表的能量回收。
标准因地制宜:专家表示,分类标准正随焚烧技术变化而调整,应重点突出可回收物,不搞“一刀切”,让群众“记得住、分得清、操作便”。
源头减量治本:“垃圾不够烧”提醒我们,治理不能只围绕末端安排,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才是治本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