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定论!两女孩买三张票占座,空座到底归谁?
8月16日K1156次列车上,两名女孩持三张硬座票并将空座堆放零食,拒绝无座乘客落座一事引发全网热议,8月21日中国铁路成都局发布正式通报,明确未检票上车旅客已放弃该席位使用权,同行旅客无权占用处置该座位。
一、事件经过与官方定性
事件还原:8月16日上海至成都西的K1156次列车上,3名旅客实名购买6号车厢005、006、007三张连座硬座票,仅2名女孩检票乘车,将零食堆放至未检票旅客对应的006号空座。
争议爆发:一名持无座票女乘客希望临时落座被拒,列车员介入时表示“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经现场视频传播后登上热搜。
官方定论:成都局通报指出,006号座位购票人未检票上车,已放弃本次列车该区段席位使用权,另2名旅客不能占用和处置该席位,列车工作人员应依规协调处置。
二、法律依据与规则边界
核心法条:依据《民法典》第815条、816条及《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20条,旅客须按有效车票记载的班次、座位号乘坐,未按时乘车应办理退票或变更手续。
合同生效节点:国铁集团规则明确,旅客支付购票款即建立客运服务合同,但检票上车时才享有对应席位使用权利,开车后未检票可免费改签当日24时前车次。
合同相对性: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第三方(含同行人)不能代为占用或处置未检票旅客的席位,铁路部门可对空置席位进行合理调配。

三、舆论焦点与制度完善方向
争议核心:网友争论集中在“花钱买座是否有完全处置权”与“公共运力资源公平分配”之间,无座票与硬座票同价也是讨论热点。
规则模糊地带:实名制购票下“已检票未上车”的席位回收流程、列车员现场处置权限、单人次购票匹配度等均无明确规定,现行退票规则导致发车后空座无法释放。
建设性方向:铁路部门应细化“未乘车席位”回收与二次调配的公开机制,优化有座与无座票价差异化体系,加强列车员主动履职能力培训,以制度完善取代乘客自行协商,将矛盾化解在规则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