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风向标
新规过渡期有多长?如何调整?
一、过渡期安排已届满
过渡期时长:新规设定了从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给予经营主体充分调整时间。
当前状态:截至2026年8月,过渡期早已结束,境内人民币买卖活动须按新规执行。
适用对象:涵盖各类纪念币、纪念钞、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及流通中人民币的买卖经营行为。
二、经营主体如何调整
退出流通人民币:第一、二、三套人民币等已停止流通的币种仍可交易,但须经由核准的合法渠道进行。
流通中人民币: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已停止流通,可依法买卖;现行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及硬币禁止非法买卖。
样币资格:人民币样币不再作为可交易品种,经营主体须将其从销售目录中移除。
三、公众兑换与收藏渠道
银行兑换:公众手中持有的停止流通人民币,可前往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面额等值兑换。
收藏交易:具有收藏价值的人民币,须通过持证经营的钱币经销商或正规拍卖平台进行交易。
合规提示:个人间小额收藏交换不受影响,但面向不特定公众的买卖经营行为必须取得相应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