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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6:45来自 其他

针灸师以调理为名侵害女护士,法院判刑三年三个月

  浙江湖州一名60岁针灸师以“针灸调理身体”为名,将刚入职的18岁女护士约至家中实施侵害,法院两审均认定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一、案件定性:法院两审均认定强奸罪成立

  判决结果:2024年4月16日,湖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老李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老李上诉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7月2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实认定:法院认定,老李以针灸理疗为名将小张约至家中,违背其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后续申诉:老李及家属仍坚持无罪申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支持申诉的决定,家属表示将继续申诉。

  二、案件关键节点:从入职到案发不足一个月

  相识背景:2023年8月初,刚满18岁的小张从卫校毕业,进入浙江湖州一家门诊部工作,被安排到60岁老李所在的中医针灸科担任护士。

  诱骗经过:老李以胸部“发育不好、可通过针灸调理”为由,将小张约至家中,期间还以搭脉、看手相、身体“检测”等名义实施不当接触。

  事后信号:小张离开时在监控中留有擦泪动作,网约车司机证实其“眼睛是红的,有哭过的痕迹”;老李曾转账600元留言“收下坐车用”,小张未收取。

  三、职业伦理与公共安全提示

  诊疗规范警示:小张男友提到,医院临床共识中,男医师实施妇科私密部位查体,应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陪同,不能单独操作。

  职场信任边界:本案中,小张与老李相识不足一个月,却因师徒信任放松警惕。提示刚入职场的年轻人在面对权威身份时,应保持必要的警觉与边界意识。

  维权路径参考:案发后小张第一时间前往男友处并报警,事后被确诊患有重度抑郁症;一审时她未提出赔偿,只希望老李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