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回应“抢公章”:依法维权而非抢夺
围绕参股公司华芯科技(海威华芯)的“抢公章”风波,海特高新8月20日正面回应:8月18日的行动并非“抢夺”,而是联合除第一大股东青岛海岳外的其余五家股东,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仲裁裁决及法院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件所进行的依法维权。
一、事件的针锋相对:一方称“抢章”,一方称“维权”
华芯科技的指控:8月19日,海威华芯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称,8月18日16时许,海特高新组织的社会不明人员及员工等百余人的队伍,强行闯入公司办公场所,撬开保险柜抢走公司党委印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及“马晓力”字样手写体签章各1枚,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海特高新的定性:海特高新董秘办在8月20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说法“一半是事实,一半是谣言”,强调8月18日行动系除大股东青岛海岳外,其余五家股东协商一致所为,并非“抢夺”,前往现场的人员为股东代表及公司职工。
二、海特高新回应的法律依据:判决与裁决的双重支撑
司法判决:2025年6月,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2024年7月22日华芯科技临时股东会作出的相关决议内容;2026年1月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仲裁裁决:2026年3月3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裁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增资协议相关约定,确认海特高新有权提名3名董事,且董事长应从其提名的董事中选出。
法院执行:2026年7月14日,成都市双流区行政审批局依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涤除马晓力华芯科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身份。
三、当前的僵局与后续走向:纠纷核心转向执行层面
拒不执行:海特高新指出,在法院及仲裁机构作出判决和裁决后,马晓力及海岳控股等拒不执行,导致海特高新在华芯科技享有的股东权利一直无法实现。
预处罚决定:2026年8月5日,华芯科技收到双流区人民法院预处罚决定书,责令海岳控股、华芯科技在8月15日前履行相关义务,若逾期不履行将对相关负责人实施拘留及罚款。
后续措施:海特高新表示,下一步将在人民法院的支持下依法依规维权,并称8月18日的行动已恢复了股东部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