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广角镜
2026-08-20 23:47来自 房产看点

遇到房东以风俗为由逼迁,租客该如何维权?

  近日,南京一租客刚入住没几天,因怀孕被房东以“借死不借生”的风俗为由要求一周内搬走,经社区调解后房东又追加禁止坐月子等苛刻条款,最终以房东赔偿违约金和搬家费收场。

  一、事件焦点:合同与旧俗的冲突

  事件经过:今年7月,南京王女士夫妇通过中介租房,租期一年,已付押金和三个月租金,8月1日正式入住。刚住没几天,房东上门维修时发现王女士怀孕,要求其一周内搬走,称有“借死不借生”的风俗。经社区调解,房东虽同意继续租住,却出具《房屋租赁补充告知书》,规定不得在房内生产坐月子、不得留宿月嫂、不得摆放月子器械,并要求预产期前30日报备待产地点。

  各方态度:王女士认为补充协议属霸王条款;房东则表示自己“就是忌讳这个”。

  最终结果:王女士已重新找到住房,原房东同意赔偿违约金和搬家费。

  二、法律定性:风俗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无禁止:我国法律并无禁止在出租房内怀孕、生产或坐月子的规定。租客按时付租即享有房屋合法使用权,生育属正常生活范畴。

  违约方为房东:房东单方追加限制条款,属于合同签订后额外增加租客义务,租客有权拒绝;坚持要求搬走属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

  维权依据:《民法典》第703条保障租客正常使用权,《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保护。

  三、维权路径:留痕、拒签、索赔

  拒签补充协议:有权拒绝任何限制生育的补充条款,拒签不构成违约。

  要求全额退费:若房东强行驱赶,应全额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并可索赔搬家费、临时安置费等实际损失。

  投诉与诉讼:协商不成可向社区调解、拨打12345/12315投诉,或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