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门诊保障政策是如何调整的?
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明确到2030年全面建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其中门诊保障政策将围绕“基层倾斜、慢特病统一、生育拓展”三大方向进行系统性调整。
一、门诊报销政策向基层大幅倾斜
差异化报销拉大差距:规划明确完善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差异化报销政策,因地制宜适当拉开参保人员在基层与上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水平差距,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优先选择基层就诊。
基层诊疗费政策落地: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政策,同时推动医保助力基层医疗卫生专项行动,确保设有村卫生室的行政村纳入定点管理的比例达98%以上。
门诊慢特病省级统一:推动省内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保障规范统一,解决此前各地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报销标准不一的问题,提升区域间待遇公平性。
二、门诊保障范围向生育领域拓展
产前检查纳入门诊保障:推进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指导地方制定覆盖孕期基础检查的基本服务包,可参照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
分娩镇痛纳入报销:完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支付政策,推动基本实现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并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纳入保障范围。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所有统筹地区将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三、门诊用药购药便利化升级
药品价格线上可查:完善应用比价工具,实现药品价格线上一键查询、实时对比以及购药位置导航等功能,持续优化医保药品云平台。
异地门诊结算扩围:规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推进异地就医费用纳入本地同质化管理,扩大异地直接结算险种范围。
集采药品进基层:推动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对医保目录内纳入集采的同通用名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