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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对银行强制员工购保有何处罚措施?
一、监管处罚的法规依据
核心定性:监管部门将银行强制或变相强制员工购买保险,认定为违反《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中“禁止强制搭售”的规定,同时也触碰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合规要求。
处罚依据:金融监管总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违规机构采取责令改正、罚款、暂停业务等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可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取消任职资格。
“报行合一”约束:2025年以来监管部门下发多份文件,要求保险公司与银行代理渠道费用必须“报行合一”,严禁通过虚列费用等方式变相补贴银行考核,从源头压缩银行将费用压力转嫁给员工的可能。
二、已落地的处罚案例
大额罚单频现:近年来多家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因“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个人贷款违规搭售保险产品”等问题收到大额罚单。
因考核指标违规被罚:有银行因设定的考核指标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责任人问责:在查实的违规销售案件中,除机构被罚外,涉事理财经理被银行内部追责问责,监管机构亦对相关网点作出行政处罚。
三、监管持续加压的新动向
销售全程可回溯:2025年新规要求银行保险销售全程录音录像,2026年进一步规定对65岁以上老人销售高风险产品需特别告知,以此压缩误导销售空间。
费用全链条透明: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将向银行支付的佣金、银保专员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等均纳入备案管理,责任落实到总经理、总精算师等具体岗位。
常态化现场检查:各金融监管局持续开展“报行合一”现场检查,并建立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例行业通报机制,形成常态化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