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新观察
2026-08-20 22:44来自 其他

医院查验结婚证只是走形式?漏洞如何堵

  医院在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前,依法负有查验就诊夫妇结婚证、身份证原件的义务,但目前的审查属于“形式审查”——医院只能核对证件外观与信息是否一致,无法从系统层面验证证件真伪,这已成为婚外胚胎案暴露出的核心争议点。

  一、医院核查结婚证的法律义务

  规范依据:根据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前,必须预先认真查验就诊夫妇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备案。

  审查边界:目前医疗机构没有被授权接入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数据库,监管实践通常按“形式审查”标准判断机构是否尽责——即核对证件外观完整、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有无明显伪造痕迹等。

  技术现状: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已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当事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实时出示并在线核验,但现行规范对结婚证的查验方式仍停留在实体证件层面。

  二、形式审查的现实困境

  执行差异:各医院对形式审查的宽严程度不一,有些医院会要求通过政务App亮证自证真实,有些相对宽松——只要验过证件即视为完成审查。

  系统壁垒:医疗系统并未与民政婚姻登记系统联网,仅靠人工肉眼比对证件,假结婚证能在正规医院走完从建档到胚胎培育的全流程。

  风险敞口:该漏洞不仅纵容婚外生育,更可能被代孕团伙利用,将非法代孕包装为合规试管项目。

  三、形式审查尽责≠不存在违规

  义务升级:医疗机构“形式审查已尽责”不代表事实上“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利害关系人提出有明确依据的异议后,医疗机构的注意义务应在“形式审查”标准上升级,履行及时复查、暂停流程、上报监管等更高注意义务。

  标准待定:具体审查标准有待在案件中由有权机关最终认定。

  律师观点:有律师指出,目前大多数医疗机构不与民政及公安系统联网,主要是出于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的考虑;个案中医院完成了法律上合规的部分,但审查过程仍不够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