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观察
2026-08-20 06:05来自 其他

男子遗产留给妻儿,妻子质疑遗嘱受弟弟裹挟是否成立?

  一、遗嘱效力获法院确认,妻子“裹挟”质疑未获支持

  遗嘱形式合法:一审法院确认伍州2023年9月27日订立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内容真实有效。

  “裹挟”主张缺乏证据:妻子罗美称丈夫当时意识不清、遗嘱系被弟弟及姐姐裹挟所立,但法院未采信该说法,弟弟伍峰则强调“哥哥确诊癌症仅一个月嫂子就提出离婚”,妻儿对伍州不管不顾。

  遗嘱自由受法律边界约束:法院虽认定遗嘱有效,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继承份额作出调整,而非完全按遗嘱执行。

  二、法院调整份额的两大法律依据

  夫妻共同财产规则:案涉房产、铺面均为伍州与罗美婚后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伍州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份额,妻子罗美依法先分得50%。

  “必留份”制度:大儿子伍大为智力二级残疾,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1141条,遗嘱必须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最终分配方案:房产及架空层部分,妻子罗美占50%、弟弟伍峰继承30%、残疾大儿子伍大继承20%。

  三、变卖铺面行为视为撤回遗嘱,双方仍持续维权

  法律上的“撤回”:伍州立遗嘱后于2024年8月21日变卖了遗嘱中列明的铺面,该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弟弟无法再依据遗嘱继承该铺面份额。

  售房款按法定继承处理:铺面出售所得67万余元,在偿还30万元借款、扣除弟弟垫付的4.5万元医疗费后,余下32.69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定继承分割——妻子分得65%、大儿子20%、小儿子15%。

  纠纷尚未平息:一审、二审均维持原判,双方申请再审亦被驳回,罗美计划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伍峰则表示“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