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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6:34来自 其他

离婚时夫妻都不愿抚养子女,法院会怎么判?

  夫妻俩都同意离婚、却谁也不愿抚养孩子,法院可以判决不准离婚——近期贵州长顺县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双方因互相推诿抚养责任而被驳回离婚请求。

  一、法院判决核心依据

  法定义务不可推卸: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感情破裂或婚姻解除而消失。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离婚纠纷是复合之诉,法院不仅处理夫妻感情,还需一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若子女抚养未妥善安排,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违背公序良俗:双方具抚养能力却相互推诿,将孩子视为“包袱”,严重背离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法院对此作出否定评价。

  二、相关司法实践与案例

  贵州长顺案:夫妻均同意离婚,但都要求孩子归对方,法院多次释明无果,最终判决不准离婚。

  吉林延吉案:双方以“无固定收入”“无房产”为由拒绝抚养幼子,法官批评教育后仍坚持拒养,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安徽泾县案:二人均同意离婚,但明确拒绝抚养幼子,法院认定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判决不准离婚。

  江苏淮安案:夫妻均不愿直接抚养女儿,法院认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判决不准离婚。

  三、法院判决的深层考量

  督促履行责任:判决不准离婚,给予双方冷静期以重新审视抚养责任,并通过司法强制力督促父母履行义务。

  警示教育意义:法院在判决后会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告诫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不得推诿。

  极端情形追责:若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子女陷入困境,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及刑法中遗弃罪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