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势广角镜
2026-08-20 06:06来自 财经看点

宇树科技被起诉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宇树科技在上市前遭遇了一起堪称“专利碰瓷教科书”的恶意诉讼——一家与机器人行业毫无关联的日化公司,在获得专利仅5天后便起诉宇树侵权,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罕见地以“精心算计、反复无常”八个字定性为恶意诉讼。

  一、起诉主体与时机:跨界的“闪电诉讼”

  原告身份特殊:起诉方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55万元,主营食品、日用百货,与机器人领域毫无业务关联。

  获权即起诉:2025年6月25日,露韦美从关联方受让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专利号:201610396363.0),仅5天后(7月1日)便向杭州中院起诉宇树科技,指控其热销的Go2机器狗侵权。

  时机精准:诉讼恰逢宇树科技筹备科创板IPO的关键窗口期,被市场普遍解读为意图干扰上市进程。

  二、索赔策略:从500元到8000万的“过山车”

  低成本启动:一审索赔金额仅500元,却同时声称“以法院审计为准”,暗示可按宇树7800万元销售额主张3-5倍惩罚性赔偿,总额超7000万元。

  二审加码:2025年11月26日二审询问后,露韦美次日突然将索赔额增至8000万元,随后又火速回调至500元,被指意在规避高额诉讼费并施压。

  恶意诉讼认定:最高法终审判决指出,露韦美行为“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违背诚信原则,滥用诉权干扰科创企业正常经营。

  三、终局结果:不侵权+专利无效

  不构成侵权:杭州中院及最高法经技术比对认定,宇树机器狗缺少涉案专利的三项核心必要技术特征——“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气体传感器”,不构成侵权。

  专利被宣告无效:2026年3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涉案“电子狗”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宣告全部无效,露韦美的“碰瓷”武器彻底失效。

  司法明确立场:最高法在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明确表示,对专利狙击、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行为坚决说“不”,护航科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