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新观察
2026-08-19 13:48来自 情感看点

3孩非亲生案男方11.5万抚养费能追回吗?

  陕西汉中“结婚8年3孩均非亲生”案于8月17日开庭,男方韦先生主张返还11.5万元抚养费,法律上大概率能追回,因为女方隐瞒孩子非亲生的行为已构成典型的“欺诈性抚养”。

  一、案件核心事实:八年抚养全是骗局

  婚姻背景:韦先生2018年与妻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女儿(大女儿8岁,双胞胎刚满周岁),但司法鉴定确认三个孩子均与其无血缘关系。

  真相揭露:2026年4月,韦先生因发现妻子频繁拆除监控、拔掉行车记录仪等异常行为,自行做了4次亲子鉴定,结果均排除亲生关系。

  庭审进展:8月17日开庭,双方同意离婚,三个孩子由女方抚养;女方当庭承认出轨,但拒绝透露孩子生父身份。

  二、法律定性:欺诈性抚养,男方有权追偿

  构成要件:女方明知孩子非男方亲生,仍长期隐瞒真相,导致男方在不知情下承担抚养义务,符合“欺诈性抚养”的认定标准。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985条,男方可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女方婚内出轨并隐瞒子女身世,属于第1091条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男方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举证责任:女方辩称“男方早已知情”,律师指出该抗辩的举证责任在女方,其需证明韦先生在何时以何种方式知晓并同意继续抚养,而韦先生系2026年4月才自行鉴定发现真相,此前八年无知情证据,女方举证难度极大。

  三、赔偿数额认定:11.5万抚养费合理,精神赔偿或偏低

  抚养费计算:法院通常参照当地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结合8年抚养年限核定;韦先生主张返还11.5万元,涵盖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实际支出。

  证据反证:女方提交的流水和聊天记录本想证明男方未尽义务,反而显示韦先生常年在外打工持续转账、支付奶粉学费,坐实了财产支出要件。

  精神赔偿争议:女方仅愿每孩赔偿1万元(共3万元),律师认为该金额明显偏低——同类案件中,多子女长期隐瞒的精神赔偿普遍在数万元至10万元以上,最终数额由法院酌定。

  四、案件警示与后续走向

  孩子无辜:韦先生表示不会教孩子憎恨,强调“女方的过错与孩子无关”,希望孩子记住家人的爱;其母一手带大三个孙女,恳求留下一个孩子遭拒,痛心表示“养猫也有感情”。

  程序走向:双方在抚养费返还、精神赔偿金额及共同债务上分歧巨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法律提醒:遭遇欺诈性抚养的当事人,应妥善保存亲子鉴定报告、抚养费支出凭证及对方隐瞒真相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一并主张返还抚养费与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