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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13:40来自 其他

员工离职当天身亡算不算工伤?法院:24时前劳动关系仍存续,未参保单位或赔113万

  员工离职当天回家途中车祸身亡,人社局认定工伤,公司不服起诉却被法院一审、二审驳回。8月18日,据中工网报道,法院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以当日24时为准,离职当天24时前劳动关系仍存续,工伤保险仍由用人单位承担。202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约为113万元,单位未参保的须自行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1][2]

  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案件发生在2025年4月26日。章某原系某公司员工,当天下午3点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公司在下午4点多批准其请求。下午5点31分许,章某下班后驾驶两轮电动车返回家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当地交警大队认定,章某无事故责任。2025年5月6日,章某家属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认定章某死亡属于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其诉讼请求。[1]

  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青海一位高姓保安在离职当天于公司前台突发疾病死亡,两级法院均维持人社部门的视同工亡认定。司法实践反复印证同一个结论:离职当天的工伤保险责任,远未随下班打卡而终结

  一、员工离职当天身亡,为什么还能被认定为工伤?

  结论:劳动关系存续至离职当日24时,该期间发生的符合法定情形的伤害,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很多人误以为“办完离职手续、交接完工作,就不再是公司员工了”。但法律上,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有明确规则。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2]也就是说,哪怕你在下午4点办完全部离职流程,在法律上,你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持续到当天夜里12点。

  在这段“离职日尾巴”里,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依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章某案中,法院明确认定:章某的离职手续虽已办理完毕,但在离职当日的24:00前,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章某下班后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依法应认定为工伤。[1]

  对此,公众常见的质疑是:“都辞职了,公司管不着了,怎么还算工伤?”这其实是对劳动关系法律内涵的误解。劳动关系不仅包含实际提供劳动的过程,还包含劳动关系解除后的法定义务衔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只代表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合意,但合同解除的生效时间点,法律明确规定为当日24时。在这个时间点之前,用人单位对员工仍负有劳动法上的保护义务。

  二、离职当天哪些情形可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结论:离职当天24时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均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3]

  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4]

  同时,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3]章某案中,交警大队认定章某无事故责任,这正是工伤认定成立的关键前提。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伤亡都能认定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5]离职当天如果因酒后驾车、自残行为等发生事故,即便劳动关系存续,也无法获得工伤认定。

  三、离职当天发生工伤,赔偿由谁承担?

  结论:已参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用人单位须自行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不得以“已离职”为由推诿。

  很多小微企业主以为“员工离职了,责任就清零了”。但在工伤认定场景下,这个想法行不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

  202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502元,20倍即约113万元[6]这一数字是全国统一标准,不因地区、行业、企业规模而不同。

  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自行支付全部费用。即单位不仅要承担上面提到的113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还要承担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抢救期间的医疗费用等。[7]即使单位在事发后补缴社保,事故当天的费用仍由单位承担——因为补缴只能覆盖未来,不能追溯免除已发生工伤事故的赔付责任。[7]

  此外,举证责任倒置是工伤认定中的一项重要规则。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5]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想否认工伤,需要拿出证据证明伤害不属于工伤情形,而不是要求家属自证工伤。

  在章某案中,公司主张“章某已完成离职程序,发生事故时不属于在下班途中”,但法院未予采信。原因很简单:离职程序完成不等于劳动关系终结,法律规定的终止时间是当日24时。[1]

  四、离职当天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怎么操作?

  结论:家属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事故证明、医疗记录等材料。

  对于普通劳动者和家属来说,了解工伤认定的操作流程至关重要。以下是标准流程:

问题依据适用条件操作步骤常见误区注意事项
谁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1.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2. 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近亲属可在1年内申请误以为只有单位才能申请超过1年申请期限,人社部门将不予受理
向谁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携带材料到人社服务大厅或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误以为向法院申请工伤认定是行政确认程序,行政诉讼是后续救济途径
需要什么材料?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1.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2. 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3. 提交医院诊断材料;4. 事故报告或交警责任认定书误以为需要原单位盖章同意材料不齐全的,人社部门会一次性告知补正
多久出结果?《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人社部门受理后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事实清楚的15日内作出误以为“超过时限就没戏了”对认定结果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不配合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职工认为是工伤、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1. 家属自行提交申请;2. 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误以为“单位不承认就没法认定”保留工资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牌等劳动关系证据

  五、离职当天的工伤赔偿标准,到底能拿多少钱?

  结论:被认定为工伤死亡后,家属可获得的赔偿包括三笔钱: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约113万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待遇:

  •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因城市不同而有差异,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6]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6]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26年为例,202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20倍即约113万元。[6]

  除了这三笔钱之外,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隐藏费用:抢救死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死亡,这笔钱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部支付,家属不需要承担个人自付部分。如果未被认定为工伤死亡,抢救费用则从医保报销,而医保通常会有起付线、自付比例和目录限制。[6]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48小时之限”常被误解。法律规定的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的48小时限制仅适用于突发疾病的情形。如果是因外部作用力导致人员受伤,比如失火、掉入设备、被零件击穿身体等,抢救后死亡的,不管过了多久都会被认定为工伤死亡。[6]

  关于供养亲属抚恤金,实务中需要关注几个细节:如果死者配偶有工作且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能领取40%的抚恤金;如果死者父母已退休且有退休工资,也不能领取;如果死者子女已成年,同样不能领取,未成年子女则可以领取至18周岁。[6]

  六、舆论场观察:争议背后是“情理”与“法理”的认知差

  “离职当天身亡被认定工伤”的消息冲上热搜后,舆论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

  支持方认为,法院判决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员工在公司干到下午4点半,下班路上出事,当然算工伤,不然劳动者太没保障了。”有网友评论称,离职流程时间点完全由公司掌握,如果以“办完手续”为节点,公司只要提前几分钟批准,就能把工伤责任甩掉,这对员工极不公平。

  反对方则担忧企业压力过大。“离职手续都办完了,公司还要负责任,以后谁还敢招聘?”这类声音主要集中在企业主和HR群体中,认为离职当天的“真空期”责任全部由企业承担,增加了用工风险。

  从专业视角看,司法判决的核心逻辑是“以法律规定的终止时间为准”,而不是“以实际离职手续时间为准”。《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设定的是一个统一的、可预期的规则,避免了“公司批准快、员工吃亏”“公司批准慢、员工占便宜”的随意性。[2]这个规则的建立,实际上有利于劳资双方在平等、确定的框架下处理劳动关系。

  对于企业来说,这个案例释放了明确的信号:离职当天的工伤风险无法通过“提前批准离职”来规避。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员工在职期间(包括离职当日24时前)的工伤保险持续有效,勿因一时侥幸而承担高昂的赔付代价。

  FAQ:关于离职当天工伤认定,你还需要知道这些

  Q1:员工离职当天回家途中车祸身亡,算工伤吗?

  算。据公开报道及法院判决,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以当日24时为准,离职当天24时前劳动关系仍存续。如果事故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且发生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下班途中,应认定为工伤。[1][2]

  Q2:工伤死亡能拿到多少钱?2026年标准是多少?

  主要包括三部分。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据公开资料,202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约为113万元(56502元×20倍)。[6]

  Q3:如果单位没缴社保,家属还能拿到赔偿吗?

  能。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自行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已离职”或“已办完手续”为由推诿。据公开报道,即使单位事后补缴社保,事故当天的费用仍由单位承担。[7]

  工伤认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行政确认程序,涉及劳动关系、事故成因、时间地点、责任认定等多个法律要件。如果你或身边人正面临类似困境,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并在法定时限内保留证据、提交申请。也欢迎将这篇文章转发给需要的朋友,让更多人了解“离职当天24时前仍受工伤保险保护”这一重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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