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非亲生,男方索赔31.5万能否获法院支持?
陕西汉中“结婚8年3孩均非亲生”案一审庭审结束后,一手带大三个孙女的奶奶态度彻底反转,从恳求“留一个孩子”变为希望三个孙女尽快全部送走,而男方韦先生坚持索赔31.5万元(含抚养费11.5万、精神损失费20万),能否获法院支持成为舆论焦点。
一、案件核心事实与庭审焦点
案情背景:韦先生与妻子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女(大女儿8岁,双胞胎刚满周岁),2026年4月至5月先后四次委托DNA鉴定,确认三个女儿均非亲生。
庭审焦点:8月17日案件在汉中市南郑区法院开庭,双方就离婚及孩子抚养达成初步共识,但抚养费返还、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分歧巨大;女方当庭承认出轨,却拒绝透露孩子生父身份。
男方诉求:解除婚姻关系、返还8年抚养费11.5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合计31.5万元;愿在透露生父信息的前提下放弃赔偿。
二、31.5万索赔的法律依据与支持可能性
欺诈性抚养定性:代理律师指出,女方隐瞒三孩非亲生事实,属于典型欺诈性抚养,既侵害财产权益又侵害人格尊严,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故以“侵权责任纠纷”起诉。
抚养费返还:司法实践中,无血缘关系一方有权依法主张返还非亲生子女的抚养支出,法院原则上支持,但需原告举证具体金额并审核合理性,故抚养费部分获支持概率较大。
精神损害赔偿:女方婚内出轨并长期隐瞒,存在重大过错,法院将结合过错程度、三女均非亲生等事实综合裁量,精神损害抚慰金存在获判可能,但20万元金额是否全额支持存疑。
三、女方态度与赔偿分歧
女方方案:仅愿支付每孩1万元精神损失费共3万元,抚养费“能不给就不给”,并反指男方未尽责。
态度争议:女方称男方早知情仍配合生育,男方当庭否认并指其说辞构成二次伤害;女方还埋怨婆婆没带好孩子。
案件进展:双方同意离婚且三孩归女方,但因赔偿分歧过大调解失败,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