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广角镜
2026-08-19 13:22来自 其他

胖东来起诉宋清辉的一审判决结果是什么?

  经济学家宋清辉因持续发布贬损胖东来的言论,一审被法院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判决赔偿胖东来30万元并登报道歉。

  一、判决结果与案件核心事实

  判决结论:2026年8月17日,胖东来商贸集团法务部公布《关于侵权行为的处理公示(十三)》,披露与经济学家宋清辉的名誉权纠纷一审结果——法院认定其构成名誉权侵权,判赔30万元并登报道歉。

  案件起因:2025年3月29日,宋清辉在微博超话“胖东来基层员工平均月薪9886元”中评论“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

  持续侵权:此后宋清辉在多个平台持续发布“不务正业”“于东来初中没毕业,我看不起这种爱作秀的小老板”“河南企业界的耻辱”等贬损、诋毁言论,法院经审理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

  二、法院认定与法律依据

  超出合理评论边界:法院认为,宋清辉的言论带有明显的主观贬损和人格攻击,已超出正常商业批评范畴,且其作为拥有数十万粉丝的公共人物,言论传播范围广,对胖东来商誉造成实际损害。

  法律立场:企业有权依据民法典保护商誉;基于事实的批评属言论自由,但捏造事实、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他人名誉,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此前主张:胖东来曾于2025年4月发布15页《回复说明》,系统反驳宋清辉的指控,并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宋清辉当时回应称“死磕到底”。

  三、案件意义与后续进展

  示范效应:胖东来表示将持续对侵权案件的处理进展和结果进行公示,为社会提供真实、可参考的案例,促进人们尊重法律、尊重权利与义务边界。

  当前状态:目前该案为一审判决,尚未有宋清辉是否上诉的公开信息;胖东来同期公布的另3起侵权案件仍在审理或待开庭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