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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2:32来自 其他

同居女友救助后仍被索赔27万,法院这样判

  广西靖西一男子凌晨摔倒后心源性猝死,家属起诉同居女友索赔27万余元,法院一审认定女友已尽救助义务、无过错,驳回全部诉求。

  一、突发意外与紧急救助经过

  事发时间:2025年2月20日凌晨3时40分许,男子李某在出租屋内摔倒后意识不清。

  救助动作:同居女友张某在1分钟内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于3时49分联系李某妹妹到场协助引导救护车。

  抢救结果:急救人员于凌晨4时抵达,经抢救至4时32分宣布临床死亡,死因推断为心源性猝死。

  二、法院判决的核心逻辑

  同居关系定性:李某与前妻于2024年5月离婚,同年11月与张某以男女朋友关系租房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

  救助义务认定:法院认为张某不具备专业救护能力,但已第一时间拨打120、呼叫亲友共同协助,尽到同居人员的一般救助义务。

  证据责任分配:原告未在合理时间内申请尸检或鉴定,无法证明张某对李某死亡存在过错或因果关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判决背后的法律边界与社会共识

  法律不设强制监护:同居关系中的互相帮助属道义范畴,不等同于法律上的强制监护义务。

  法院明确表态:家属平日里不关注死者健康状况,却以“明知高血压”为由要求同居人担责,于理不合、亦无法律依据。

  舆论普遍认同:网友评论称“这不是维权,更像是碰瓷”,同居之间的道义帮忙不构成法律强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