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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2:02来自 其他

湘潭大学再次撤销唐时达学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再次撤销学历的法律依据

  核心法规:湘潭大学第二次撤销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七条,以及《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湘大教发〔2017〕21号)第五十条

  事实认定:校方认定唐时达存在“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经重新调查后于2025年11月17日作出《关于撤销唐时达本科学历证书的决定》

  程序补齐:首次撤销决定因“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被湖南高院撤销后,湘潭大学重新完成告知、听取陈述申辩、送达等程序后再度作出撤销决定

  二、法院此前撤销首次决定的理由

  程序违法:湖南省高院2025年8月终审认定,湘潭大学首次撤销学历决定有违程序正当原则,剥夺了当事人的质证权和送达权

  证据不足:高院同时认定原决定“主要证据不足”,未形成完整无矛盾的证据链证实顶替事实

  重作义务:法院责令学校在判决生效三个月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湘潭大学于规定期限内完成重作

  三、唐时达的质疑与庭审焦点

  拒不执行质疑:唐时达认为学校重作决定涉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在证据、程序、法律适用方面均存在严重违法

  证据链争议:唐时达称校方所称两份“自认材料”均无本人签字,质疑校方编造材料

  举证责任倒置:行政诉讼中湘潭大学承担举证责任,须拿出完整证据链;本次庭审焦点在于重作决定是否纠正了程序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