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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06:55来自 其他

彭宇案中彭宇与老人相撞的官方依据是什么

  彭宇案的核心事实已由官方多次澄清:彭宇与老人确实发生了碰撞,但这场“扶人被讹”的舆论叙事,却深刻改变了中国社会的道德生态。

  一、官方认定的碰撞事实

  官方确认: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2012年公开表示,彭宇在二审期间承认与徐寿兰发生碰撞,并非单纯“见义勇为”。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发文进一步确认,彭宇事后也承认了相撞事实。

  关键证据:南京市中院在二审时调取事发当日双方报警的接处警登记表,“报警内容”一栏均记录两人相撞;第三次开庭时,原告方提供经民警确认的彭宇询问笔录照片,彭宇自述与人相撞但说不清是谁。

  多方印证:事发当日双方各自拨打110的接处警记录均明确记载碰撞,与彭宇早期庭审陈述共同构成证据链。

  二、舆论发酵与事实扭曲

  误导起点:2007年7月,彭宇主动联系网站论坛版主,将自己塑造为“扶老人被讹”的好人,这一叙事经媒体放大后迅速引爆舆论。

  断章取义:判决书中“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被媒体浓缩为“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这句话从未出现在判决书原文,却成为公众记忆中最深刻的标签。

  舆论反噬:徐寿兰一家遭网暴乃至被迫搬家,其子潘辉因违规取证被开除公职,徐老太在愧疚中离世。

  三、案件落幕与长远影响

  和解结局:2008年二审期间,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和解,彭宇一次性补偿1万元,双方签署保密协议,不再对外披露案件信息。

  法律保障:2021年《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也澄清,司法实践中从未发生仅因扶人而判担责的案例。

  社会反思:彭宇案不应成为“不敢扶”的借口。面对摔倒老人,公众可以放心施救,法律始终站在善意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