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孩非亲生案女方仅愿赔3万,抚养费能否追回?
“结婚8年3个女儿均非亲生”离婚案于2026年8月17日在陕西汉中开庭,女方面对生父追问时回应“我怎么知道”,仅愿按每个孩子一万元赔偿精神损失,双方分歧巨大,案件择日宣判。
一、案件核心事实与庭审焦点
人物关系:韦先生与何女士于2018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女儿,大女儿8岁,双胞胎2025年7月出生。
鉴定结果:韦先生因刷到相关新闻起疑,先后做了4份个人亲子鉴定,后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再次确认,三名女儿均与韦先生无生物学亲子关系。
庭审共识: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孩子抚养权归女方达成共识,分歧集中在抚养费返还数额、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及共同债务认定上。
二、女方主要立场与回应
否认知情:何女士不认可男方个人委托的鉴定报告效力,坚持只看司法鉴定结论,在鉴定现场仍坚称孩子是男方的。
赔偿态度:女方愿意赔付每个孩子一万元精神损失费,共3万元,并称“看在孩子奶奶带娃辛苦的份上”,但不愿返还抚养费。
关于生父:法庭上被问及孩子生父是谁,何女士回应“我怎么知道”,拒绝透露相关线索。
过错辩护:女方承认婚内出轨,但认为自己在婚姻中没有过错,声称男方未尽抚养义务,并质疑男方生育能力。
三、法律框架与后续走向
欺诈性抚养:依据《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忠实义务及第1091条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规定,女方婚内与他人生育并长期隐瞒,构成重大婚姻过错。
财产责任:女方应返还男方婚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教育费等合理开支,同时构成不当得利;离婚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
抚养权归属:经亲子鉴定排除血缘后,韦先生对三名孩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抚养权应归于女方及孩子亲生父亲。
后续路径:若韦先生后续获取孩子生父线索,可另案起诉生父要求承担对应抚养成本;法院无强制女方交代生父身份的职权。
案件背后最令人唏嘘的,是韦先生母亲一手带大三个孙女、如今面临骨肉分离的处境。她曾恳请女方至少留一个孩子作伴,但对方坚持全部带走,让老人难以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