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诚东加油站“缺斤少两枪毙站长”广告语走红,站长回应已1个月律师称涉嫌违法是否属实?
01 这则“枪毙站长”广告语是怎么火起来的?
2026年8月16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拍摄于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诚东加油站的视频,视频中加油站电子屏滚动播出“缺斤少两,枪毙站长”八个大字。发布者配文“加不加呢?它好像还冲我眨了两下眼睛”,该视频迅速引发大量转发、评论,#加油站挂缺斤少两枪毙站长广告语#等话题登上热搜。[1]据公开报道,这并非该广告语首次进入公众视野。早在7月25日,就有车主发布过同一加油站的视频,并配文“这里油可以啊,缺斤少两,枪毙站长,加200元实付188元给四包纸,还给雪糕吃”,当时也获得了一波关注。[3]8月17日,@山东商报 等媒体记者联系到该加油站现任站长边先生,对方证实广告语确实出自德州市陵城区诚东加油站,并强调“这是一个承诺”。[2]
事件时间线梳理如下:7月25日首段相关视频出现在社交平台;7月27日,该段视频走红后的第3天,发布者收到站长私信,获赠1000元油卡;8月16日,新的路人视角视频再次将广告语推上热搜;8月17日至18日,站长回应、律师解读陆续通过媒体发布,事件进入“回应与争议并行”阶段。
02 山东德州这家加油站到底是谁在经营?“站长”是否真有其人?
结论:广告牌上的“站长”确实存在,即现任负责人边先生。据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德州市陵城区诚东加油站成立于2010年6月23日,原投资人为王某。但王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不再经营该加油站,现承包给他人。记者随后联系到现任站长边先生,对方明确表示“我就是站长,这个广告语是我想出来的,是一个承诺”。[3]边先生解释,选择这一广告语是基于两层考虑:一方面加油站长期坚持诚信经营,在保证油品质量的前提下绝不少量;另一方面也希望借助轻松俏皮的话语进行宣传。[2]针对网友“广告牌另一侧可能写着常年招聘站长”的调侃,边先生回应称,加油站确实设有站长岗位,且“任何时间都可以接受检验,拿一个20升的测量桶,现场就能测”。[3]
值得关注的是,关于该广告语究竟何时挂出,边先生称“时间不久,还没一两个月”,但网上可查的车主视频最早可追溯至7月25日。可见该广告语至少已存在一个月以上,并非近期才出现。
03 “缺斤少两,枪毙站长”是否涉嫌违法?律师怎么解读?
结论:律师认为该广告语涉嫌违反《广告法》,存在法律风险。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枪毙”一词属于暴力表述,违反《广告法》中关于广告不得含有“恐怖、暴力内容”的规定。[10]同时,站长以“枪毙”作为承担缺斤少两责任的承诺,事实上无法履行,因此该广告语也涉嫌构成虚假宣传。[11]付建建议,诚信经营的良好初衷需要匹配合法、可执行的表达方式,例如将广告语修改为“缺一赔百”等能够落地兑现的承诺。[12]
这一法律解读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的第二个焦点。截至8月18日,涉事加油站并未公开回应是否会对广告语作出修改。值得注意的是,律师解读属于专业意见而非司法结论,该广告语是否最终被认定为违法,仍有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认定。
04 事件中的“千元油卡”是怎么回事?“双向奔赴”从何而来?
结论:1000元油卡是站长对主动宣传车主的感谢。据公开报道,7月25日一位车主发布相关视频后,视频获得大量点赞。7月27日,该发布者收到来自诚东加油站站长的私信,对方表示“看到视频了,为表达感谢,送师傅1000元加油卡”。[3]这位车主回应称,“我觉得油不错,就顺手发了条”。这一互动被网友评价为“踏实本分做生意,才能和司机双向奔赴”。[4]加油站站长边先生也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广告语在网络传播后,到店加油的客流量“确实有所提升”。[2]
但需注意,“客流量提升”是站长本人的主观感受,目前没有第三方数据或加油量统计佐证。至于有网友质疑的“送油卡是否有炒作嫌疑”,从现有公开信息看,该行为发生在广告语首次走红期间,与后续8月16日的二次传播存在时间差,更接近对顾客自发宣传的即时回馈。
05 网友对这件事怎么看?舆论场有哪些分歧?
舆论主要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是“玩梗派”,大量网友围绕“枪毙站长”展开幽默创作,如“站长:我现在跑还来得及吗”“广告牌旁边就是招聘站长的广告”,这类调侃在短视频平台占比最高;第二层是“较真派”,不少网友质疑广告语的可行性,提出“如何证明缺斤少两”“由谁来执行枪毙”“如果缺斤少两了站长是不是真要枪毙”等问题;第三层是“理解派”,认为加油站敢用如此夸张的表述,说明对自身计量有信心,而且“比那些偷偷做手脚的加油站强”。[4]
不同立场的观点在传播中交织,形成了典型的“争议型传播”路径:广告语因触犯禁忌词汇而获得高关注,关注后各方立场产生分化,随后律师等权威身份的介入将讨论引向法律层面。这一过程中,网友的“玩梗”属于舆论反馈,律师的“涉嫌违法”属于专业解读,站长的“这是承诺”属于当事人回应,三者性质不同,在传播中需清晰区分。
06 加油站广告的边界在哪里?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合规做法?
“枪毙站长”一事为营销策划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参考。正面看,简洁有力、口语化、带点“狠劲”的承诺式广告确实能在海量信息中脱颖而出,这符合注意力经济的基本逻辑;反面看,广告用语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底线,尤其是涉及暴力、诅咒、迷信等内容的表述,极易引发合规风险。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一些企业的“缺一赔十”“假一赔万”等承诺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这些承诺指向的是具体、可执行的赔偿方案。律师建议将“枪毙站长”改为“缺一赔百”,正是让承诺从“情绪表达”回归“契约表达”。[12]简而言之,广告可以夸张,但不能虚假;可以幽默,但不能越界;可以承诺,但承诺必须可以兑现。
07 事实与观点拆解
| 内容 | 类型 | 来源 | 确定性 |
|---|---|---|---|
| 2026年7月25日有车主发布诚东加油站相关视频 | 事实 | 公开报道 [3] | 已确认 |
| 2026年8月16日网友再次拍摄电子屏广告并走红 | 事实 | 新浪图片等 [1] | 已确认 |
| 该广告语站长边先生确认为自己创作 | 回应 | @山东商报 [2] | 已确认 |
| “随时可拿20升测量桶现场测油量” | 回应 | 华商报大风新闻 [3] | 已确认 |
| 广告语走红后客流量有所提升 | 回应 | @山东商报 [2] | 站长个人感受,无第三方数据佐证 |
| “广告牌另一侧写着常年招聘站长” | 网友观点 | 微博评论 [4] | 未证实 |
| “缺斤少两,枪毙站长”违法、涉嫌虚假宣传 | 媒体解读 |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 [10][11] | 律师专业观点,非行政处罚决定 |
| “该加油站曾因缺斤少两被处罚” | 网友说法 | 社交平台评论 | 尚无权威确认 |
08 常见问题解答
Q1:“缺斤少两,枪毙站长”这个广告语是真实的吗?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A1:真实存在。该广告语出自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诚东加油站,相关视频最早于2026年7月25日出现在社交平台,8月16日再次走红,站长边先生已向媒体确认广告语为自己创作。[1][2]
Q2:律师为什么说这个广告违法?
A2: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枪毙”一词涉及暴力内容,违反《广告法》关于广告不得含有恐怖、暴力内容的规定;同时该承诺无法履行,涉嫌虚假宣传,建议改为“缺一赔百”等可落地承诺。[10][11][12]
Q3:这家加油站目前有什么后续回应?广告牌改了吗?
A3:截至8月18日,站长边先生表示该广告是承诺,并强调随时接受20升测量桶现场检验。尚无公开信息显示广告牌是否已修改,也没有市场监管部门就此事的查处通报。后续进展需以官方信息为准。
截至发稿时,“缺斤少两,枪毙站长”的争议仍在持续,但事件核心已经清晰:一个有“网感”的广告语,一次成功的注意力营销,同时也是一堂生动的广告法普法课。对于加油站而言,广告语可以换,诚实经营不能换;对于围观者而言,看热闹之余,也不妨记住律师那句“好的初衷需要匹配合法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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