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7年离婚判决书上的照片不是本人,法院为何会判离?
北京女子朱兰(化名)直到2025年卷入一场房产官司,才发现自己早在17年前就被丈夫晏某在千里之外的山西侯马市法院“缺席判决离婚”,而案卷里作为关键证据的结婚证照片,竟然不是她本人。
一、离奇判决的关键疑点
身份信息前后矛盾:朱兰最初拿到的判决书复印件中,“朱兰”出生日期为2月16日,而她本人生日是3月6日;后续晏某又提供了一份修改过的材料,出生日期变成了她的真实信息,两份材料前后不一。
结婚证照片非本人:案卷中由晏某提交给法院的结婚证,照片上的女性并非朱兰本人,她怀疑是晏某当时关系密切的王华(化名)。面对儿子质问,晏某在录音中承认照片是从山西当地照相馆找的,“她照片不给我,怎么办?我只能用一张别人的照片”。
法院认定“无共同财产”:判决书认定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但朱兰与晏某在北京实际拥有多套房产,这一认定与她后来的房产纠纷直接相关。
二、法院为何会判离
缺席审理+公告送达:2008年6月,晏某在侯马市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以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被告朱兰经公告传唤未到庭,遂缺席审理并判决准予离婚。
当事人完全不知情:朱兰称自己当时就住在北京,户籍和长期居住地均在北京,从未接到过法院传票,对整场诉讼毫不知情。
曾是历史程序漏洞:该案发生在2008年,当时异地立案信息核对不如现在联网精准,身份核验环节存在漏洞,为虚假材料进入司法程序提供了空间。
三、维权为何如此艰难
两次申请均被驳回:朱兰在北京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包括13套房产在内的婚内共同财产,丰台法院以2008年外地离婚判决已生效、“一事不再理”为由驳回起诉;上诉至北京二中院后,二审法院认定证据不足,再次驳回。
纠错门槛极高:判决已生效17年,证据灭失严重,时过境迁,再审纠错门槛极高,目前维权陷入僵局。
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此事曝光后引发热议,最高法曾表态“弄虚作假要坚决查处追责”,公众关注身份核验程序漏洞与生效判决纠错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