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看点集
德国租客浴室被强拆后能否要求房东降租?
德国柏林一名租客因在卫生间同时安装浴缸和淋浴间,被政府以“豪华翻新”为由强制拆除,理由是防止推高租金、挤压低收入群体,而租客每月970欧元的房租却一分未降。

一、事件核心:浴室被拆与租客处境
事件经过:柏林43岁租客卡斯珀在已租住近十年的公寓卫生间内同时安装了浴缸和淋浴间,政府认定该淋浴间属于未经审批的“豪华设施”,上门强制拆除,工人耗时六天拆掉淋浴隔间。
处罚与费用:因业主漏报审批,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但租客每月970欧元的房租并未因此减少,卡斯珀直呼“荒谬”。
租客质疑:卡斯珀表示无法理解,“我早上怎么上厕所、怎么洗澡,不应该由区政府来决定”。
二、法律依据:德国《建筑法》与“豪华翻新”认定
政策背景:公寓位于柏林“社会保障区”,政府依据《建筑法典》认定加装地暖、壁炉或“浴缸+淋浴”组合均属“豪华翻新”,须在施工前获得批准。
立法目的:市政府可禁止住宅某些改建工程,以避免“豪华翻新”使低收入租户难以负担,防止“绅士化”推高社区租金。
审批责任:此类改造应在施工前获得批准,业主忘记办理手续是强拆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降租可行性:德国租赁法下的主张空间
法律逻辑:德国《民法典》规定,租赁物使用价值降低时,承租人可主张相应减免租金。浴室被拆后淋浴功能丧失,属于使用价值受损,理论上卡斯珀可向房东主张降租。
现实障碍:拆除由行政命令引发,且费用由业主承担;房东可能以“行政决定非自身过错”为由拒绝降租,租客需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借鉴参考:中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虽然法域不同,但“设施缺失影响居住品质即可主张降租”的法理逻辑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