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坛见闻
2026-08-17 17:16来自 其他

加油站“枪毙站长”标语走红,律师:涉嫌违法

  山东德州一家加油站的电子广告牌上打出“缺斤少两,枪毙站长”的标语,这段画面在网络迅速走红,吸引大量网友围观与热议。

  一、事件走红与网友反应

  广告语内容:8月16日,有网友拍下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诚东加油站电子屏上“缺斤少两,枪毙站长”的标语,并发文调侃“加不加呢?它好像还冲我眨了两下眼睛”。

  网络热议:该视频引发大量关注,有网友开玩笑称“广告牌另一侧可能写着常年招聘站长”,也有网友质疑如何实际证明是否缺斤少两。

  双向奔赴:此前有车主因分享该加油站“油不错”的视频,获站长私信赠送1000元油卡,被网友评价为“踏实本分做生意,才能和司机双向奔赴”。

  二、站长回应与诚信宣传

  站长回应:现任站长边先生表示,广告语是自己想出来的,“是一个承诺”,并强调加油站随时接受检验,顾客可现场用20升测量桶测油量。

  宣传初衷:边先生称选择该标语旨在表明不缺斤少两、诚信经营,同时借用轻松俏皮的话语形式为加油站做宣传。

  客流提升:他自己也感觉到,标语在网络上传播后,到店加油的客流量确实有所提升。

  三、律师提示法律边界

  法律风险: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广告词使用“枪毙”一词属于暴力内容,违反《广告法》中“不得含有恐怖、暴力内容”的规定。

  涉嫌虚假宣传:该站长以性命担保质量,虽然体现诚意,但“枪毙”事实上不能履行,故涉嫌虚假宣传。

  合规建议:律师建议,好的初衷需匹配合法表达,可改为“缺一赔百”等可落地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