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情形下员工如何维护请假权益?
近期,员工因请假被公司处罚甚至开除的争议频发,多地人社部门和法院已明确表态,企业机械执行考勤制度、忽视极端天气等客观因素的做法涉嫌违法,劳动者的请假权益正获得更有力的司法与行政保护。
一、法律明确赋权,请假是权利而非“恩赐”
法定假期有刚性依据:带薪年休假、病假、婚丧假等法定假期,只要员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结婚证等),即属于“通知”性质,用人单位原则上必须批准。
事假审批边界清晰:请事假虽需单位批准,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应“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若企业无正当生产经营需要,不得无故拒绝员工合理的休假申请。
规章不得抵触法律:企业规章制度必须合法,若以“公司规定”为由要求员工提前一天请假、否则罚款,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罚款权专属于行政机关而非企业。
二、典型案例定分止争,司法撑腰有据可循
年假被拒不算旷工:成都小陈提前一月请5天年假,公司只批2天并以旷工3天将其解雇,法院认定公司拒批理由非法定事由、未证明影响经营,判决公司补发工资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台风天临时请假受保护:上海台风“白海豚”过境期间,有员工因暴雨临时请假1小时被罚近1500元,人社部门认定处罚违规,公司经核查后已撤销处罚并向员工致歉。
极端天气误工不得处罚:上海市人社局明确,因台风等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以此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员工维权实操指南,做到有备无患
证据留痕是基础:保存官方预警信息、公共交通停运公告、企业要求到岗的通知、请假审批记录及工资条等,便于后续维权。
及时沟通是态度:因故无法按时到岗时,应第一时间通过邮件、工作群等书面方式向直属领导说明情况并申请请假或居家办公,避免被认定为无故旷工。
依法投诉是底气:若企业违法扣薪或处分,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投诉,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对违法解雇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主张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