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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6:36来自 其他

宋清辉诋毁胖东来案为何判赔30万元?

  2026年8月17日,胖东来公示诉经济学家宋清辉名誉权纠纷一审结果,法院认定其持续贬损言论构成侵权,判赔30万元并登报道歉。

  一、案件起因:从一句评论到持续贬损

  起源言论:2025年3月29日,宋清辉在胖东来相关微博超话中评论“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

  持续升级:此后他陆续在多个平台发文,称胖东来“不务正业”“蹭流量是一把高手”,并直接攻击创始人“初中没毕业”“爱作秀的小老板”,甚至使用“无赖行径”“河南企业界的耻辱”等激烈措辞。

  企业回应:2025年4月5日,胖东来首次将宋清辉列入侵权处理公示,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4月8日发布15页《情况说明》逐项反驳,宋清辉则回应“死磕到底”。

  二、判决核心:言论为何构成名誉权侵权

  超出批评界限:法院审理认为,宋清辉的言论明显带有主观贬损和人格攻击,已超出正常商业批评的范畴,构成对胖东来商誉的实际损害。

  公众人物放大效应:作为拥有数十万粉丝的公共人物,其言论传播范围广,对胖东来品牌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被显著放大。

  持续性恶意:宋清辉并非一次性评论,而是后期持续在多个平台发布贬损、诋毁言论,主观恶意明显。

  

  三、判赔金额与案件警示

  金额认定:胖东来原索赔不低于100万元,法院综合侵权情节、传播范围与损害后果,一审判决赔偿30万元并登报道歉。

  法律依据: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行业意义:胖东来表示将持续加大权益保护力度,通过公开公示提升公众法律意识,为行业提供清晰的案例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