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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02:45来自 其他

产后抑郁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产后抑郁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须先划出一半归配偶,剩余部分作为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按法定继承平分——这是上海黄小宁案中法院的明确裁判逻辑,也厘清了类似家庭悲剧中的财产归属边界。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先分一半,余下才是遗产

  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存款等,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均视为共同财产,双方各占一半份额。

  处置规则: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大额存款转给他人(如父母、兄弟姐妹),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可主张返还属于自己的一半。

  与遗产的关系:配偶一方去世后,先将其在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划归健在配偶(不含在遗产中),剩余的一半才作为逝者的遗产进入继承程序。

  二、遗产的法定继承:第一顺位三位一体

  继承顺序:无遗嘱时,按《民法典》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均等分割。

  特殊保护:未成年子女的继承份额由其监护人(通常为健在配偶)代为保管,以保障子女权益。

  案例应用:在上海黄小宁案中,法院认定遗产总额约21万余元,由丈夫、女儿、岳父、岳母四人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因丈夫曾签署承诺书同意由岳父母支配遗产,且考虑女儿年幼,最终判决女儿、岳父、岳母各继承1/3,女儿份额由丈夫(监护人)保管。

  三、擅自转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需返还一半

  案件事实:黄小宁在生前将19万余元(含18万给父母、1.7万给弟弟)转出。

  法院认定:该转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丈夫有权追回属于自己的一半,即约9.5万元。

  最终清算:结合遗产分割与共同财产返还,相抵后,岳父母需返还女婿约15万余元。此判决经二审维持原判,2025年9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