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广角镜
2026-08-16 01:29来自 其他

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如何解决?

  一、从“劝说拉锯”到“法治标尺”:新法典如何界定和治理广场舞噪音?

  明确法律边界:法典首次系统厘清了广场舞、装修、商业喇叭等日常噪音的管控边界,将居住、科研、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区域列为噪声敏感建筑物。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开展娱乐健身活动,必须遵守时段和音量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严格认定标准:法典将噪声污染定义为“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这意味着,即便音量未超过国家标准,只要行为实际扰民、影响他人,同样构成违法。

  分层递进处置:治理路径由柔性到刚性,分四步走——先由物业、居委会、公园管理者劝阻调解;拒不改正的,由地方政府指定部门(多为公安或城管)说服教育、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经多次劝阻、调解仍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部门可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罚则明确:个人最高1000元,单位最高2万元,筑牢“安静权”

  明确罚款金额: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或组织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同时,驾驶私自改装的机动车“炸街”,最高可罚2000元并暂扣驾照。

  物业等主体担责:法典压实了物业、业主委员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劝阻、调解和上报义务,履职缺位需承担相应民事后果,改变了以往“单靠邻里协商”的被动局面。

  衔接治安处罚:对于屡教不改、持续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部门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进一步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形成多层次震慑。

  三、全国首案落地:法典“实战”检验,低频噪音维权有了新突破

  首案当庭宣判:8月15日法典施行当天,浙江衢州衢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全国首例适用新法典的噪音污染责任纠纷案。案中一楼水产商铺鱼池设备24小时运转产生低频振动噪音,导致二楼住户失眠就医。法院判决商铺限期整改降噪,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121元。

  举证责任倒置:法典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指控的污染者证明自身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极大降低了普通市民的维权门槛。

  双向规范:法律并非“一刀切”禁止广场舞等健身活动。现实中许多团队已自觉调低音量、恪守时段,新法在保障居民“安静权”的同时,也为合规的休闲健身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