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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非亲生案男子发声:怎么判?[2026年08月17日]一审开庭
陕西汉中“三孩非亲生案”迎来关键节点。男方韦先生因抚养8年的3个女儿均非亲生,已提起离婚诉讼并索赔合计31万元,案件定于2026年8月17日一审开庭。结合法律规定及同类判例,法院大概率准予离婚,抚养费返还与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或获部分支持。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6年4月,陕西汉中韦先生因妻子行为异常起疑,先后通过4份个人DNA检测发现自己抚养8年的3个女儿均非亲生。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正式确认了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事实。
韦先生已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返还8年抚养费11.5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合计索赔31万元。
二、判决预期
1. 离婚诉求
法院大概率准予离婚。女方婚内与他人生育子女并长期隐瞒,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且男方离婚态度坚决,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2. 抚养费返还
- 法律依据:男方对非亲生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其基于错误认知支出的抚养费构成女方的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
- 金额认定:若韦先生能提供完整的抚养支出凭证(如转账记录、学费发票、医疗票据等),法院可能支持大部分诉求;若无直接证据,将参照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如2025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约28000元/年),结合抚养年限和子女数量酌定返还金额,预计在10-15万元区间。
3.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支持逻辑:女方的欺诈行为严重侵害男方人格尊严和情感权益,符合《民法典》第1091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
- 金额预期:结合同类判例(如河南信阳3孩非亲生案判赔精神抚慰金10万元),考虑本案中子女数量多、隐瞒时间长(8年),法院可能判决5-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三、同类案件参考
- 湖南常德案(2026年8月):男方抚养非亲生子3年,法院判决返还彩礼4万元、抚养费及医疗费9.7万元,并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未公开,通常1-5万元)。
- 广西贵港案(2026年):离婚后发现女儿非亲生,法院判决返还抚养费4万元,精神损害赔偿8000元。
四、女方争议点
女方辩称2024年才出轨并“以为双胞胎是丈夫亲生”,但大女儿2018年出生即非亲生,其辩解存在时间矛盾;开庭前夕出示重度抑郁诊断书,称因“被丈夫长期逼迫”导致,但未对核心问题作出合理解释,法院采信可能性较低。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宣判,最终判决结果需以法院庭审后出具的正式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