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尘间录
广场舞扰民被处罚后,罚款金额由谁决定?
从2026年8月15日起,广场舞等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将迎来明确的法律罚则:罚款金额并非由执法者随意“拍脑袋”决定,而是由法律规定的执法部门,在“先劝后罚”的流程中依法作出裁决。
一、法律依据:谁有权开罚单?
国家法典授权:根据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广场舞扰民行为的处罚权被授予“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这意味着各地可根据本地机构设置,指定一个或多个部门(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部门或公安机关)具体负责。
地方条例细化:在具体执行中,各地法规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例如海口市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合肥市则明确由“公安机关”进行说服教育并处罚。
公安机关兜底:对于屡劝不改、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依据2026年1月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8条,公安机关有权直接介入,并可处以拘留。

二、执法流程:罚款不是“直接开罚”
先劝后罚:法律规定,对初次发现或情节轻微的广场舞扰民行为,执法部门首先会进行“说服教育”,并责令当事人改正。
警告前置:若当事人拒不改正,执法部门会给予警告,作为正式处罚的前置步骤。
正式罚款:只有在经劝说、警告后仍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执法部门才会正式启动罚款程序。

三、罚款金额与裁量标准
个人罚款区间: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罚款区间:对组织活动的单位(如广场舞团队等),罚款额度为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具体金额裁量:法律给出了金额浮动的空间,执法部门会根据扰民发生的时段(如是否在夜间)、影响范围、扰民次数及主观认错态度等因素,在法定区间内酌情确定具体罚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