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低工资上调,深圳2700元/月领跑!
广东省政府已正式官宣,从2026年9月1日起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深圳以2700元/月领跑全省,广州紧随其后为2680元/月。

一、新标准如何划分?——全省简化为三档
广东省此次调整将最低工资标准由过去的四类合并为三类,覆盖全省21个地市,具体标准于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一类标准(广州、深圳):广州市调整为268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7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均为25.4元/小时。
二类标准(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月最低工资统一调整为23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为21.9元/小时。
三类标准(其余15个地市):执行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月最低工资为2040元/月,小时标准为20.2元/小时。
二、哪些钱不能算进“最低工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和广东省相关条例,最低工资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基本报酬底线,以下三项需由企业另行支付,不得计入其中:
加班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包括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
特殊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法定福利: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交通补贴等)
三、新规还释放了哪些重要信号?
此次调整并非简单的数字上涨,政策在覆盖范围和监管力度上均有升级。- 纳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群体,也被明确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范围,平台支付报酬同样不得低于当地标准。- 执行与监督:各地市政府需及时公布本地区标准,人社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劳动者若发现工资低于标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其他关联待遇同步提高:最低工资上调后,与之挂钩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工资、试用期待遇、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等多项法定待遇也将随之提升,惠及范围远超直接领薪的基层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