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镜
哥哥借房给弟弟反遭偷卖,法院判房子归还
近日,河南郑州一男子为帮侄女上学,好心将房子“借名过户”给弟弟,岂料弟弟不仅拒不归还,还在诉讼期间以40万元超低价将房子卖给自己的同居女友,法院最终判决买卖合同无效,房子必须返还给哥哥。
一、法院判决:房子归哥哥,买卖合同无效
核心结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确认哥哥陈某甲为房屋实际所有权人,弟弟陈某乙与买家刘某丁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刘某丁须在15日内协助将房屋过户回哥哥名下。
房产权属认定:尽管房产登记在弟弟名下,但《赠与(借房)协议》明确了借房目的和归还义务,《赠与合同》仅是过户形式需要,不代表真实赠与意思,哥哥才是实际权利人。
买家不构成善意取得:刘某丁曾与弟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转账记录显示50万元是付给房屋抵押权人而非哥哥,交易价40万元远低于市场价,法庭认定其知情且不满足“善意”要件,属恶意串通。
二、事件经过:从借房入学到对簿公堂
借房约定:2018年,为帮弟弟的孩子入学,哥哥与弟弟签订《赠与(借房)协议》,约定房屋仅用于入学,孩子2024年9月入学初中后半年内无偿归还。
弟弟违约:孩子入学后,哥哥多次催还遭拒,弟弟还私自将房屋抵押借款。2025年5月哥哥起诉,期间弟弟竟将房子以40万低价转卖并过户。
关键证据:哥哥提交购房凭证、税费记录、租赁合同等,证明自己一直是实际管理者和出租人,钥匙始终在自己手中。
三、法官警示:法律有边界,交易须审慎
诚信底线:亲属之间应恪守诚信,不动产所有权受法律严格保护,未经产权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他人房产。
买家避坑:进行房屋买卖时务必核实真实权属、确认交易价格合理,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维权路径:若遭遇无权处分侵害权益,可通过诉讼依法维权,无权处分行为人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