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哪些城市涨幅最大?
一、两轮调整对比:从四类标准到三类标准
广东省近年来连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3月1日起执行的方案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广州2500元/月、深圳2520元/月执行一类标准;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2080元/月;汕头、惠州等三类地区1850元/月;韶关、河源等四类地区1750元/月。而2026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方案将全省整合为三类标准,深圳2700元/月、广州2680元/月仍领跑一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涨至2300元/月;原四类及部分三类地区的15个地市统一执行2040元/月的新标准。从档位合并可以看出,此次调整显著拉高了低收入地区的工资底线。
二、哪些城市涨幅最大?——三类地区15市涨幅领跑
从绝对涨幅看,深圳(2520元→2700元)与广州(2500元→2680元)均上涨180元,涨幅分别为7.14%和7.2%。而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个二类城市从2080元涨至2300元,上涨220元,涨幅约10.6%。涨幅最大的当属原四类地区的韶关、河源、梅州等15个地市,月最低工资从1750元直接跃升至2040元,上涨290元,涨幅高达16.6%,无论是绝对金额还是涨幅百分比均居全省之首。这一大幅提升体现了政策对粤东、粤西、粤北经济相对薄弱地区的倾斜帮扶力度。
三、哪些群体直接受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首次纳入保障
本次调整的核心亮点之一,是将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且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此外,政策明确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高温津贴、夜班津贴及法定福利待遇,企业需额外支付,这进一步保障了基层劳动者的权益底线。对于执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提供劳动的前提下,折算后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