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程序员长期加班猝死,家属申请行政复议能否成功?
深圳39岁程序员邢志打卡后前往公司厕所,却不幸猝死,人社局以“未到工位”为由不予认定工伤,其妻子已提起行政复议,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上厕所是否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一、事件核心经过与工作强度
事发过程:2026年4月23日8时56分,邢志驾车进入公司;9时许,他询问保安后进入2楼卫生间,直至11时28分被发现失去意识躺坐在马桶上。公司使用AED急救并拨打120,12时50分医生确认其死亡。
工作负荷:邢志在该公司工作4年,长期加班。行车记录仪显示,他多数在晚9点后下班,最晚曾至凌晨1时44分;事发清晨他已感身体不适,开年后多次心慌,体检正常,医生判断可能源于工作压力与焦虑。
家庭状况:他与妻子刘念同为程序员,育有两个孩子,夫妻刚还完商贷,原计划五一赴新疆旅游。
二、工伤认定争议焦点与法律依据
不予认定理由:深圳市人社局7月3日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核心逻辑是邢志工位在11楼,他打卡后直接去了2楼卫生间,并未到达工位或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因此不满足《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作岗位”的要件。
家属与律师观点:妻子刘念认为上厕所属于在岗的必要生理需求,已申请行政复议。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张建律师指出,卫生间应视为工作岗位的必要延伸,广东本地法院有类似判例支持,如清远中院曾认定厨师工作期间如厕时突发疾病身亡属于视同工伤。
加班因素的作用:张建律师表示,长期高强度加班可作为认定工伤的间接佐证,用于证明发病与工作环境的关联,但仍需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的全部法定条件。
三、当前状态与复议前景分析
当前进度:家属已正式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尚未公布。人社局方面表示对结果不认可可走该程序。
成功可能性判断:本案最大变量在于复议机关对“工作岗位”的宽严解释。有公开判例支持生理需求视为工作延伸,这为家属提供了有利的法律参照;但当事人打卡后未踏入工位一步的特殊事实,使得行政机关可能坚持严格字面解释,复议存在不确定性。
社会关注与后续路径:事件引发广泛舆论关注。若行政复议维持原判,家属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也是常见的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