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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要求情侣出示结婚证才能互相指导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陕西西安一对情侣在“创意谷自由尺码健身房”锻炼时,男友日常指导女友动作,却被场馆认定为“外来私教”,强制要求出示结婚证否则退卡,这一做法被指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目前市场监督部门已介入调查。
一、事件经过:指导动作被视作私教 要求出示结婚证
核心冲突:2026年8月12日,西安创意谷自由尺码健身房内,一男子作为普通爱好者,在健身区为女友讲解动作,被教练当场认定为“合约以外的私教行为”
店方要求:工作人员要求二人出示结婚证,否则强制退卡;店长态度强硬,称“就告诉你练不了”
当事人反应:女生感觉不被尊重,已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投诉,工作人员表示该做法涉嫌违反条例,预计两个工作日内调查回复
二、健身房回应:防私教 仅限直系亲属互相指导
规则依据:涉事健身房工作人员回应称,所有连锁店统一管理,入场处已公示“仅允许直系亲属(夫妻、家人)互相指导”,情侣不在许可范围内
执行逻辑:健身房称情侣关系缺乏法律凭证,难以区分是“真情帮助”还是“变相授课”,因此凭结婚证界定
处理结果:健身房已为当事情侣办理退款,工作人员称“事情已经结束”
三、法律视角: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法规依据:多方法律人士指出,防私教的关键应在于识别“是否有偿授课”,而非审查情侣关系;要求出示结婚证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规定
消费权益:消费者办卡后即获得健身场所使用权,正常训练相互指导是人之常情,健身房以“非直系亲属”一刀切拒绝,属于设定不合理交易条件,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争议焦点:规则本身“反私教”初衷合理,但执行手段过度——用身份关系取代有偿行为作为判断标准,既不可操作也不符合比例原则,最终实际效果是让普通消费者为管理困难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