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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思哲为何起诉莆田美杜莎男装而不是其他店铺?
范思哲起诉的并非所有售卖“美杜莎”风格服饰的商家,而是精准锁定了福建莆田优蔻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三家关联企业——因为这家名为“美杜莎旗舰店”的店铺,在天猫公开售卖印有与范思哲美杜莎头像高度近似图标的男装,且在2025年被起诉、2026年3月一审被判商标侵权后,已于8月13日公开回应称“不服判决,正在上诉”。
一、为何锁定的关键在“高度近似的使用方式”
范思哲选择起诉莆田这家店铺,核心原因在于其商品上的女性头像图标与范思哲注册商标在整体视觉效果上高度近似,足以让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
图标视觉近似:涉事店铺服装正面印有醒目的女性头像,轮廓、构图与范思哲经典美杜莎标识相似,乍看之下与范思哲男装难以分辨。
典型“擦边”行为:该店以“美杜莎”为店名,在电商平台公开销售,低价对标范思哲经典设计,属于典型的“傍名牌”操作。
司法判断标准:商标侵权不要求图案完全一样,而是看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并导致混淆——该图案被显著印在服装正面及电商主图,客观上起到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二、范思哲的维权基础:注册商标与高知名度
范思哲能够起诉并获一审支持,与其在中国注册的美杜莎头像图形商标及品牌高知名度密切相关。
- 维度
- 具体情况
- 商标权利范思哲在中国注册有美杜莎头像图形商标,受法律保护
- 品牌知名度1978年创立,美杜莎头像为全球高辨识度标识,属知名奢侈品牌
- 法律依据知名品牌的高辨识度图形商标保护力度强,靠微调细节很难规避侵权责任

三、一审结果与争议焦点
法院在2026年3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但案件仍在二审程序中。
一审判决:四家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服装,下架侵权商品并销毁库存。
被告抗辩:优蔻公司称自家图标是“头戴树叶花环的东方女性”,源自东方美学,且持有外观设计专利,但法院未采纳这些理由。
当前状态:该案已进入二审,将围绕图标是否构成混淆性近似展开最终辩论。